音乐教学与艺术实践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人:刘跃文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次数:19

为保证音乐教学与艺术实践中心安全的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预案。

1、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搞好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保证,实践中心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践中心所有人员必须重视安全工作

2、实验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规则。新到实验室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安全技术。

3实践中心设立一名兼职安全技术员。安全技术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问题,要立即提出改正建议,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迅速解决。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4、实验室的钥匙应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与本室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入内。

5、如在上课期间或假期发生安全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立即通知实践中心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学院领导,再通知学院保卫处以及学院相关部门迅速进行处理,向学院相关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6、对由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