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山东考区滨州考点报名简章 |
发布人:刘跃文 发布时间:2018-05-16 浏览次数:27 |
2018年,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山东考区滨州考点的报名工作将于5月开始,考级于8月份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设项目:钢琴、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电子琴(单排键、双排键)、萨克斯、单簧管、长笛、二胡、琵琶、古筝、成人歌唱、少儿歌唱、古典吉他、小军鼓、爵士鼓、小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音乐听力、数码钢琴、扬琴、笛子。 2018年新增考级项目:圆号、长号。 二、报名及考级时间、地址: 报名地点:滨州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南楼207办公室,电话:0543-3169308 滨州市彩虹琴行,电话:0543-5029260 滨州市乐尔琴行,电话:18654311977 滨州晓雯音乐学校,电话:0543-2110766 滨州市李倩琴筝艺术学校,电话:13605434910 滨州市雅歌琴行中海豪庭店,电话:15854359828 滨州市雅歌琴行文化街店,电话:18860538990 滨州市贝斯特琴行,电话:18654389832 邹平张清架子鼓学校,电话:13792251371 邹平晓雯音乐学校,电话:0543-4328499 18764553542 邹平县吕剧团,电话:13406180156 阳信县王栋琴行,电话:13188917970 阳信县晓雯音乐学校,电话:13854395552 阳信县金百灵艺术培训,电话:13396285060 惠民县晓雯音乐学校,电话:13953378589 百家争鸣古筝艺术中心-博兴分校,电话:0543-2127222 无棣县朵朵钢琴室,电话:15854333058 无棣晓雯音乐学校,电话:0543-6781989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0日—7月20日(节假日不休) 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考级时间:2018年8月12日、13日(上午、下午)、8月14日(上午)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考级地点:滨州市文化馆、滨州学院艺术学院(限艺术学院在校生) 三、 报名手续程序: 1、关于报名级别,请考生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前来报名者须带报考费、同一底片的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护照相)四张。交纳照片、报考费及填好报名表,办理准考证。 3、考级收费标准: (1)报名费每人次10元。 (2)考级费: 一级110元;二级120元;三级130元;四级140元;五级150元;六级170元;七级180元;八级190元;九级200元;十级210元。 (3)证书费:20元。(注:考级未通过者退还证书费) 四、填写报名表要求: 1、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冷僻字、异体字均须在备注1中注明汉语拼音。考级学生的身份证号必须填写。 2、联系电话请留能在工作时间内联系的号码,并写清楚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邮编。收信人姓名均要求详细、准确、清楚。 3、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再填写。不要凭想象随意乱写。 4、如有代替他人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一定要问清后再填。否则发生差错责任自负。 五、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查询考试的具体时间及考场将从8月8日起至8月11日在滨州市文化馆和滨州学院艺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2、参加器乐考级除钢琴外考级者均需自带乐器。 3、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未带“准考证”者视为自动弃权。请考生注意,不要用手将“准考证”照片上的公章抹掉,以免在进入考场时引起误会。如有在考前丢失“准考证”者,需及时与滨州学院音乐系联系补办事宜。考级结束后,还须凭“准考证”领取等级证书和评语,未通过者领取评语,请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4、考级成绩查询: 考级结束60天后,从中国音协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网址:www.chnmusic.org 5、领取证书时间于12月1日至12月31日。 六、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 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注: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 (三) 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 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1:《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 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2、教材2:《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键盘学会编,主编:芦小鸥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范围及注意事项》 3、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 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1至9级,调整为1至10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级至10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 告示:新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键盘学会编,主编:芦小鸥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与旧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2018年共同使用,2019年将不再使用旧教材。 双排键电子琴 1、 教材 ①《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②《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 1-2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② 3-7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复调自选一首。 d、乐曲自选一首。 ③ 8-10级 a、练习曲自选一首。 b、复调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注: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自选另一首乐曲代替复调,其余要求不变。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 八级:视奏---C、F、G大调,a小调。 九级:为旋律配伴奏---C、F、G大调,a小调,8小节。 十级:即兴演奏(A)---C、F、G大调,a小调,16小节。 (五) 萨克斯 1、教材: ①《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②《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萨克斯管专家委员会编) ③《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以《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是: ①1—4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练习。此外,还须自选两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 ②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练习及两首练习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③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3)以《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①音阶:1—9级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级规定的范围准备,考试时由评委从中抽查一组。10级考生则由评委在考试时从1—9级的范围内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及不带“★”的练习曲各一首参试。10级则从9级的范围内由评委抽查一首。 ③乐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参试。其中9级外国乐曲中的《音乐会练习曲》与《野蜂飞舞》两首乐曲,因篇幅均较短,故此按一首乐曲计。10级考生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乐曲参试(中、外不限)。 ④8—10级考生加试视奏。 3、其它: 1)教材中标明的速度标记,为考试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六) 单簧管 1、教材:《全国单簧管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七) 小号 1、教材:《全国小号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八) 长笛 1、教材:《全国长笛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九) 二胡 1、教材1:《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二胡学会编,主编:刘长福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教材2:《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级中使用。考生既可选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个级别应试,也可以在这四套作品集同一级别的曲目中交叉选用应试。 考试内容及要求: 1)目录中有“△”标记的为必考曲目。 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还须在规定范围内按以下要求自选:一、二级自选练习曲3首、乐曲1首; 三级至十级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级的必考练习曲为目录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选其一)。 3)五级以上(含五级)考生加试视奏。视奏题由考官从考级作品集中低于考生应试级别的练习曲或乐曲中随机抽选。 3、其它:除视奏曲目外,一律要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 琵琶 1、教材:《全国琵琶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琵琶专家委员会编 新华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练习曲:各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 乐曲:1—4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5—8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及不带“*”号标记的各一首。9—10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的两首,不带“*”号标记的一首。 3、其它: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一) 古筝 1、教材: 《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 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十二) 歌唱 成人歌唱 1、教材:《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少儿歌唱 1、教材:《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 2 \* GB3 ②参加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伴奏。该光盘中没有的伴奏请自备; 3、考生条件:年龄在6岁至16岁(200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十三) 古典吉他 1、教材:《全国古典吉他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友民,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四) 小军鼓、爵士鼓 1、教材:《全国小军鼓、爵士鼓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五) 次中音号、上低音号 1、教材:《全国次中音号、上低音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六)圆号 1、教材:《全国圆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七)长号 1、教材:《全国长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八) 音乐听力 1、教材:《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赵易山主编 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 (十九)数码钢琴 1、 教材:《全国数码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未明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二十)扬琴 1、教材:《全国扬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黄河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二十一)笛子 1、教材:《全国笛子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戴亚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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