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通知 --2020年第6期 |
发布人:刘跃文 发布时间:2020-10-20 浏览次数:13 |
各二级学院: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第六期通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制定实验室开放计划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根据学校2020年度重点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学校印发了《滨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滨州学院实验中心开放指导手册》,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上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滨州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实验室资源要充分面向学生开放,特别是本学期无开课任务的实验分室要求一律面向学生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各实验中心(室)要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提高实验室开放水平和实验资源使用效益,积极为学生营造良好实践环境,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情况以及实验室工作实际,制定合理的实验室开放计划,做到有项目、有地点、有要求、有指导教师,确保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质量。各二级学院于10月23日下午5点前将实验室开放计划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 附件1:滨州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计划表 联系人:范延辉、李永 内线(88664,81369),行政北楼318,305 为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规范实验室管理,加强实验项目建设与实施,各二级学院结合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实验课程标准内容,组织学院相关实验教师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填写新增(更新)实验项目卡:《滨州学院实验项目卡》(附件2),于10月23日下午5点前,将定稿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 1.实验项目卡填写的范围。所管理实验室开设实验课程的新增(更新)实验项目。 2.实验总消耗材料。以完成一个实验项目的一个大组计算,例如开设一个实验项目有12套设备,一个大组分为12小组,12个小组(一个大组)总的实验消耗材料。 注:一门实验课程一个word文件,文件名用实验课程名。 附件2:滨州学院实验项目卡 联系人:李玉玺、李永 内线(88664,81369),行政北楼318,305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共建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共建工作,提高共建教学实验室建设及应用水平,根据学校制定的《2020-2023年度学院任期目标》和2020年度学校重点工作要点安排,现开展两方面工作: 一是对于已有共建教学实验室,但是没有上报的,填写滨州学院共建实验室一览表(见附件3),根据已签订的实验室共建任务书要求(若自建成以来未签署实验室共建任务书,按照新建共建实验室要求签订实验室共建任务书(见附件4)),强化共建实验室的管理,提高共建实验室服务实践教学水平,主要在共建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开展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各类实践教学方面加强建设。 二是争取建成新的共建实验室。各实验中心(室)继续加强与业界联系,密切与企事业单位沟通,争取建设新的共建实验室,加快《2020-2023年度学院任期目标》执行进度。建设前,须将实验室共建方案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学校将根据共建实验室的工作开展情况将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各二级学院于11月19日前将填好的实验室共建任务书电子版发至bzushyshgl@163.com邮箱,纸质版在各实验中心(室)进行存档,此项工作将作为实验室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3:滨州学院共建实验室一览表 附件4:实验室共建任务书 联系人:李玉玺、李永 内线(88664,81369),行政北楼318,305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同时做好各实验中心各分室、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学期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实验教学顺利开展,根据省教育厅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通知要求,结合本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现开展两方面工作: (一)针对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各实验中心重点在以下方面开展自查、建立台账和整改建档工作。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完成时间:各实验中心于2020年10月26日前,将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报告(附件5)电子版发至bzushyshgl@163.com邮箱。 (二)针对各实验分室以及仓库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等安全排查工作,各实验中心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各实验分室、仓库等易燃易爆部位的安全排查工作,有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 2.协助学校保卫处做好相关实验分室、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新增灭火器补充和过期灭火器更换工作,详见附件6(灭火器补充和更换表); 3.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各实验分室、仓库等安全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安全责任。 4.各二级学院于10月26日前将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附件7)电子版发至bzushyshgl@163.com邮箱。 附件5: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附件6:灭火器补充和更换表 附件7: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表 联系人:范延辉、李永 内线(88664,81369),行政北楼318,305
教务处 2020年10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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