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通知--2020年第07期 |
发布人:刘跃文 发布时间:2020-11-25 浏览次数:22 |
各二级学院: 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务处实验室管理有关工作第七期通知安排如下: 一、关于申报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营养保健费的通知 为加强对我校从事有害健康的实验教学以及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健康保护,根据《滨州学院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试行办法》相关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营养保健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 在2020年度从事实验教学以及实验室管理工作中,接触放射线类工作和接触化学、生物类有毒有害物质及物理致害因素类工作的我校教师。 2.申报等级 请依据有毒有害物质的数量、毒性大小、接触时间长短和损害健康程度等,严格按照等级分别申报不同级别的营养保健补贴费。等级划分详见《滨州学院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试行办法》(附件1)。 3.申报要求 各相关实验中心(室)要严格依据《滨州学院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试行办法》中规定的等级划分,认真填报2020年度实验室保健费申报表(附件2),以实验中心(室)为单位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2020年度实验室保健费申报表以及滨州学院教学任务分配表(实验)电子版发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实验室保健费申报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实验室管理科。 附件1:滨州学院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试行办法 附件2:2020年度实验室保健费申报表(保健津贴申请表,申请汇总表,发放统计表) 联系人:李玉玺,内线(88664),行政北楼318 二、关于做好开放实验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根据《滨州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请各实验中心(室)认真组织对本学期学生的开放实验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对开放实验项目所取得的成果(研究(设计)报告、论文、源程序、专利、剧本)等作品材料做好归档工作,并对实验室开放工作进行总结,此项工作成果将作为2020年度实验室考核的重要依据。 请各实验中心(室)完成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3)和实验室开放总结(附件4),于12月20日下午5点前,将实验室开放总结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3)由各实验中心存档。 附件3: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表4:实验室开放总结模板 联系人:范延辉,内线(88664),行政北楼318。 三、关于加强共建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共建工作,提高共建实验室服务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根据2020年学校重点工作以及本学期实验室建设工作计划安排,现开展两方面工作。 1.对于已有共建实验室,根据已签订的实验室共建任务书要求(附件6),进一步加强共建实验室的管理,积极培育建设共建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开展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各类实践教学方面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共建实验室服务实践教学水平和共建实验室利用效率,学校将根据各实验中心(室)共建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2.各实验中心(室)进一步加强与业界联系,密切与企事业单位沟通,争取建设新的共建实验室。建设前,各实验中心(室)须根据《滨州学院共建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附件5)于12月20日前将实验室共建任务书(新建设)(附件6)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根据新建共建实验室的工作开展情况将给予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3.对于2020年度新增加的共建教学实验室,请各实验中心于12月20日前填报2020年度新增共建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表(附件7),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学校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年度考核重要赋分项。 附件5:实验室共建任务书(新建设) 附件6:滨州学院共建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联系人:范延辉,内线(88664),行政北楼318。 教务处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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